我想离婚,可是对方不愿意。现在我搬出去住两年,之后再离婚,我可以什么东西都不要,也没子女,只要离婚。可是搬出来的时候,我什么东西都没办理,也没拿搬出去的证据。
1。如果用分居两年这种方法离婚,有没有特别的程序,比如现在要不要涉及到法院或者部门?比如我现在搬出去时,要不要拿点分居的证明,然后以后去离婚怎么弄。
2。我的原居住地是清远,现在我搬到广州自己一个人过,对方还在清远上班,我在广州办理的暂住证可以做为分居证明吗?还有我在饮食店工作时订的合同或者是老板写的工作证明,这些足以证明分居吗?
我不想搬出去住两年最后又离不了,如果因为现在没搞这个那个,到时离不了,两年就白过了
3.如果我现在单方面提出离婚,以感情不和为由,但是又没有实质的证明,只有口头上说的,即使法院调解,我也要坚持离婚的话,法院会准许离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