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2008年8月2日)出的交通事故,原因是车追尾我方全责,我座车内紧急刹车惯例原因使我右部肱骨粉碎性骨折,案子一直没结直到今年(2009年8月14日)才把我的医药费和修车费给我,9月份我才知道这就算结案了,什么补偿都没有。后来他们又说对方车赔3000元误工费,就没有其它的了,钱我一直没拿到,请问我就只能拿那么一点钱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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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评过残了吗?根据您的陈述,有可能构成十级伤残的!
构成了伤残,对方就应当赔给你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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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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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下钱,然后依法起诉要求其他损失赔偿。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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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向法院起诉,具体能获得多少赔偿,要看你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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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必要时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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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