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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件交通肇事按.我曾提起诉讼但因肇事方留给交警的地址是身份证的,可是他早已不在原住址,因此无法将传票送到.传票送不到就不能提起诉讼,那是不是就一直这么放着,受害方就一直那不到赔偿啊

交通事故
2008-12-18 12:12:1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送达当然是法院的义务和职责,但原告应当提供被告明确的身份,其中包括被告的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上说: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 因有关部门不准许当事人自行查询其他当事人的住址信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原告的申请予以查询。如果影响到执行,你就通过律师或法院查清他最新的住所,如果主要由保险公司等其他主体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要求法院直接公告送达。
  • 你好,传票由法院送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