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介绍:我与老婆结婚接近2年,结婚前,由于我资金不够,她父母答应给钱帮助我们结婚,给了我们7万元钱作为结婚、装修用。我拿钱的时候写了一个证明,证明的大概意思为:(父母名字)给予7万元钱作为我与老婆结婚用。签署的名字为我与老婆2个人的名字。结婚后一年,女儿于5月份出生,后由于性格不合,老婆逼我还钱。现在已经准备离婚。
问题:1、那7万元钱我是否要归还,归还多少?钱全部用于装修,购买家电等,有发票。发票全在她父母手上。
2、孩子能不能判我?我的工作性质属于基建行业,流动性很大。孩子判我的原因主要为:一是她家的教育与外人不一样,我怕把孩子带坏。二是孩子判我,我的经济原因,我想用孩子的抚养费抵消那7万元。我自己的工资还完房贷后,没有能力支付那7万元。
3、孩子判她,我需要每月提供多少比例的抚养费,教育费。反之也一样。我的工资每月为2500左右,她的工资为1500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