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于2009年4月共同出资买了两台装载机.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严重于2009年9月16号分开。装载机归甲,乙丙退出。而在同年10月17日,甲的装载机被一伙来历不名的马崽强行开走。19号甲到现场发现装载机不在遂报警,而110以种种原因不到现场.再打110,110推说刑警3队已受理。甲又到三队得到答复;不属于刑事案件,由派出所调解。而派出所又以种种原因推给三队。如此相互踢球3天。百般无奈甲只好找到区局长:你到法院起诉 。甲:我起诉谁。局长说不清楚:你明天写份报案材料再来找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