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年前,我们所在的工厂,为了迎合工司自身的发展,请来同行师傅来开发部培训员工电脑操作,都是利用星期天,我们员工的休息时间共上了九节课,学前部门经理要求了所学员工签下了一个条约,主要内容是员工参加培训,每个月扣300元工资,扣一年,每人共计3600元,工作表现好,两年以后退还,两年内不论是辞职或是开除都不退一分钱,当时所学员工均是担心不学有被炒掉的可能,就签下这份不平等条约,现在我们都被无耐的扣去了3600元的工资,如现在要辞职的话,公司就不退回3600元工资,有一种巳经被控制了自由的感觉。请问这样的条约和法吗?我们如果要辞职,怎样才能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劳动果实呢?

经济相关
2009-10-21 12:48: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