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了解下,
我和老公2009年结婚。
是和老公的父母住在一起,房子是2008年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和我老公的名字。
但是房子是按揭的,现在每月3500的贷款是由我老公支付的。
那么。。。
我的疑问是:
1.这个房子是不是有一部分算我和老公的共同财产财产?2.这个房子只算是我老公和他父母的财产?
3.这个房子如果房产证上不写我的名字,那么是不是即使我们这个家庭承担了房贷,也只是属于我老公,不属于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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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不加你的名字,房子属于你老公和他父母的财产。2、没错,如果离婚,你可以要求返还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但不能主张产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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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房子属于你老公和他父母的共有财产。3、你的理解是正确的,你可以主张还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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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只要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你没有份额。能证明你们共同还贷的,你可以主张还贷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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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二还贷款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三是共同承担,
有十六年审判工作经验的资深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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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