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本人因出血量多到县医院就诊。到医院未做检查项目,由医生直接清宫(手术中路红医生自言:应该吸宫,不应该刮宫),手术后医生开了点药并叮嘱一个月禁性生活,其它注意事项没说。医生说休息片刻没事了便可回家。一直过了38天,未来月经,于是6月11日再次来县医院就诊,经过做B超、验血、查子宫(如50天大小、软)等检查之后,怀疑是葡萄胎?于6月12日下午做完身体各项检查之后,均正常后再次清宫(手术中医生自言:宫腔内有淤血)取组织做病理,6月14日,经过医生说没多大事后出院。6月29日星期五病理报告“可见绒毛组织,部分绒毛水肿”经问路医生说:“没事,不是葡萄胎。”回家一个星期后,身上总是不干净,后来去省二院就诊,经B超、验血、查子宫(如50天大小、软)、会诊(县医院病理切片),初步诊断:恶性病变?于是6月30日住院治疗,后经验血值增高于2009年7月3日实行清宫术,取组织送病理,病理回报“退变蜕膜及绒毛”,7月8日出院诊断:稽留流产。出院时医生叮嘱让一个星期复查一次,至8月17日再次做宫腔镜手术,术后血值达到正常,由于路医生导致了我以后的3个月做了4回手术,到目前为止身体也没得到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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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述情况,院方存在责任,可申请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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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依法起诉医院,要求获得更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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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然后要求县医院赔偿;
具体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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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