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个女性朋友在广州番禺一间餐馆做收银员,餐馆经理是他的朋友!餐馆经理安排她住在经理所住的出租房里! 一天晚上,经理有事去了韶关。他的亲弟弟在经理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带了5个人到出租房里喝酒抽烟,其中有一个是他的堂弟。就在这天晚上凌晨3点多,他的堂弟弟闯入我朋友的房间里(我朋友睡觉时已经把房门反锁住了)睡在床上,抱住她强行吻她,侵犯她的胸部,企图强奸,我的朋友吓了个半死,在一番反抗后,没有让他得逞! 第二天,那个经理知道出事了,也赶回来处理,犯事人也跪在我朋友面前认错,在经理和犯事人的苦苦哀求下并愿意用一万块来补偿过错,只求不要报警。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朋友也只能答应他们,并给他们一天的时间去筹款。可就在这一天里,他们全都消失了,电话全部关机!我的朋友只能报警了!可就在报警登记立案后还不到十个小时,那个经理就打电话回来说取到钱了,等第二天拿过来! 各位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他把钱当精神损失陪给我们,我们可以领吗?如果领了,那领了,警方那边会怎样?如果原谅他们,那又该怎样去消案? 现在好急,马上就要答案!

民事相关
2009-11-01 19:50: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