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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父亲去世,留有一处房产。 2000年,母亲关系结识一离异男子,此人非城镇户口,无固经济来源,与前妻有一女,离婚后判其供养。 2001年,母亲因生怜悯之心,见此人没有房产和住出,便同意他来家中居住。 2003年,母亲见此男子无经济来源,便向亲友借钱购买了一辆出租车,供其营运。在办理(车辆)手续时此人将此出租车落在了他的名下,当时并未与他计较。 2003-2008年,此人以“不赚钱”为由,未向母亲或本人交过营运所得。且母亲及此男子的日常开销,还需本人贴补。此期间,母亲曾提出与他分手,请他离开。但他以各种理由推脱,赖在家里不走。 现在母亲身体不好,急需用钱治病,且家中已无任何积蓄。准备将出租车卖掉,但他仍然以各中理由推脱。 请问律师,母亲是否有权将车卖掉?母亲与此男子是否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强行解除此关系,母亲会将有哪些损失?

婚姻家庭
2008-12-18 10:59: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同居关系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房屋所有权人以排除妨碍为由诉请他搬离你家的房屋。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一般共有关系,也就是说并不是法定归双方所有,而是共同经营所得归共同所有,个人所得归各自所有,车辆属于需要登记的不动产,车辆既然登记在他的名下,如果你们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系你们部分或者全部出资,应该推定为他的个人财产,这一块对你家不利。如果他不同意,你母亲没有权利卖车,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有你母亲的份额,可以就财产分割起诉至法院。
  • 属于同居关系,但不属于非法。法律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依法分割。如果你母亲有证据证明来源,可以得到此车的大部或全部。
  • 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解除.车辆登记在对方名下,除非对方认可或你们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属对方个人财产,你母校无权将车卖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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