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于2006年去世,公公健在。我丈夫有四个姐姐,公公、婆婆在世时,由我和丈夫赡养。现在公公准备立遗嘱,将所有家产送给我和丈夫。请问律师,可以立这样的遗嘱吗?遗产继承有有效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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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公公可以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对该部分财产以立遗嘱的方式作出处分。您丈夫的姐姐和您丈夫可以继承您婆婆的遗产,您对婆婆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以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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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需要向你询问细节才能回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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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可以立这样的遗嘱
【2】有有效期。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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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立遗嘱。继承有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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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公公只能对属于自己的部分立遗嘱。详询请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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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