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是向一位朋友借了10万元,给他写了两张借条.一张各5万,<其中向他借现金是3万,2万是 *** 的,5万是向他购买了一部车>但是我陆续还了他3.6万.可是没有他没有打收据给我.事后我有向他要,我说不然你把其中的一张改下金额啊.说我还你多少了,可是他说都是挺好的朋友.我还能把你怎么样吗?我想想,都是好朋友,也就没在意.可是就在6月30号晚上,我开了他的车出了车祸,保险公司也索赔了他,我自己花了4万多的医药费.<医药费我自己支付>他还叫我陪他的车损3万元,我不同意,我说保险公司都赔过你了.又不是不够,为什么你还要我赔你的啊.他说如果我不赔他,他就要拿我写下的10万元欠条到法院起诉我.我现在也拿不出我还了他3.6万的依据.我这样很吃亏.你说我打官司能够胜诉吗?其中2万元打牌是玩的,不是真 *** .没想到他会写在欠条里.因为我签字的时候没注意看,都是朋友.哎到现在回想,真后悔啊...请求回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