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的朋友在国家建设单位工作 因为征地问题他的单位和当地村民发生纠纷 后双方多次发生激烈冲突今年5月份他们得到消息说对方晚上要组织大量人员来闹事于是单位经理他找些人来和对方对抗(因为他在当地认识一些人)他觉得是单位的事情所以就叫了人来 后来双方进行了斗殴 造成对方一死一重伤影响十分恶劣 朋友现在在看守所已经呆了好几个月了 估计11月份会被判 这个现在被定性为聚众斗殴 朋友是联络组织者 不知道会被判多少年但是他在预审的时候没有说是单位领导指示的 而是把责任都揽在了自己身上 如果说了 单位领导是否负有连带责任 这样他的刑期会不会减少 如果被判刑了能不能保外就医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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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92条第2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处死刑。单位领导有责任,如果说了他应可以减轻。能不能保外就医不好说。建议聘请律师会见、申请取保候审和辩护吧,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争取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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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了,最好请律师介入,以维护你朋友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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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重大,建议面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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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全揽,肯定不利。判刑后如果有比较严重的病,可以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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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