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准备解聘一名09年4月入职的员工,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请问该如果赔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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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半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未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如未提前30天通知,还要支付30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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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再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则赔偿两个月工资.(4月到10月,已经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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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十天通知只补偿一个月工资,未提前三十天支付一个月额外工资及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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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终止合同,支付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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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十天通知,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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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试用期已过你现在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二倍工资的赔偿金;若与其协商解除合同则只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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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