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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7年在我妻哥的帮助下加盟办了所外语培训学校、在同时他自己也办了所同样的学校、我在办学校期间向他借用了人民币2万元整、由于我不懂这行好多事都是他教的、(他在我所加盟总校上班、负责我的分校)、由于多方面原因2008暑假前在他的要求下、学校转给他、他诚诺给我5万元于当年过了暑假给清、如果没给清2008年前给清就给5.5万元整、当时由于他没资金周转、我把以前借他的2万元还给他了、问题就是他到现在为止才先后给了我1.5万、其余的他不打算还了、问问各位大律师、我该怎么办、由于是亲戚关系没有写欠条什么的、跪谢

刑事案件
2009-10-19 11:00: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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