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回复哈尔滨五大连池民办下岗教师: 在1978年,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1978]1号)中有关民办教师的任用、辞退等问题,就有明确规定。1992年8月7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规定:“民办教师原则上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或县乡共管,以县为主。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定民办教师的任职资格并任用民办教师。乡镇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民办教师的考核、培训、奖惩、待遇和乡(镇)内调配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未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乡村和学校不得擅自任用或随意辞退民办教师。因自然减员、选招、考学等因素出现的编制缺额,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调配师范毕业生或公办教师中调剂补充,任何单位不得补充新的民办教师。   我们相识、相处、相沟通,互相协力,共同促进!!!!!!!!!!!!!!!!!!

行政纠纷
2009-10-19 08:32: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退休人员的工龄工资如何计算
27320
闯红灯扣分去哪里处理
闯红灯扣分
闯红灯扣分去哪里处理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一般怎么判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一般怎么判
超生孩子罚款多少钱
计划生育服务证
超生孩子罚款多少钱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71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24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90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77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54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61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