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一个不是很熟的同事找我借一千元钱应急,我当时也没有钱,但有一张信用卡,她知道后苦苦哀求,并承诺一周后就还,而且信用卡上的利息也一并还,还写了一个欠条,最终没有办法我就答应了她。但一周后她并没有还,要了几次后才还了两百,之后却莫名奇妙地失踪了,连工作都不要了,不过她妈说要来拿走她的东西顺便还钱,结果并没有来,钱也没有还成,而且打他们的电话都关机或停机了,只有一个她老家的一个邻居在附近工作可以联系上,我找那位邻居帮忙找到那家人还钱,结果还是一无所获,请问这事情可以通过法律解决吗?
由于这把八百块钱打了水漂,我现在生活过得非常拮据,请问我怎么办才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