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于1995年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户主只有母亲名字,2003年离婚。离婚时,法院有一个离婚调解书,但调解书未就财产问题说明。离婚时,父母对离婚后财产问题有过口头协议,这套房产归属母亲,但未有文字材料。离婚后,母亲一直未再婚,父亲2007年再婚。且父亲再婚时未做财产公证。现在,母亲欲卖出此套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现在,父亲在外地。听说卖房需要父亲到场,声明放弃此权利。现在有疑问,父亲再婚的妻子是否对此房产也有权利,是否也要到场?或者不到场的话,需要寄来哪些证件、材料?且不到场的话,卖房是否还要多缴纳一些税金?这些税金的名称及收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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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父亲再婚的婚前个人财产,后面的妻子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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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到房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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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你父亲一起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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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