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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地点是公交站台哪,马路是往返四车道,当时公交车停在那站台,前面没有斑马线,没有缺口,我是开的小汽车在机动车靠着双实线那边的车道上用大约三十码的速度正常行驶到与停在那的公交车平行时突然一个12岁的小男孩从公交车车头跑向路中间,我立即刹车,但是距离太短,还是撞上了,我立即下车边报警边抱这小孩栏了个出租车送医,这几天下来以用了我7千多块钱了,就是外伤,本来他们小孩不需要住院,医生都说没什么理由收下住院,但还是找关系让小孩住院了,昨天下午事故科让我去入口供,就是说当时的情况,我也如实说了,我又问了下他责任怎么定的,他说我责任大,我郁闷的要死,说我疏远观察,我说我开了三十码,还要我怎么观察,当开到与公交车平行时他突然跑向路中间,难道中国交通法上还这么不公平吗》》》这几天委屈死了,被人家家人骂,被无关的指责,只好忍气吞声,我想我就赔个医药费,其他若是要别的钱我不想给可以吗》》》请问真的是我的责任大吗?

交通事故
2009-10-18 22: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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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