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4年,结婚前交往1年,2007年年底儿子出生,儿子现在一岁。结婚住的房子是结婚前丈夫的母亲出钱买的,产权是丈夫的名字。2008年7月又贷款购置一处房产,产权是丈夫,是以我们夫妻两的名义贷的款,首付是婆婆交的,但是是从丈夫名字的银行卡划走的款。目前,由于丈夫长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孩子的降生使本来就很拮据的生活更加有压力,致使夫妻矛盾越来越深,加之丈夫非常懒惰,在家只会上网,睡觉,孩子很少管,家务也不做。我本人由于怀孕时身体不好就把工作辞掉了,至今没有外出工作一直在家带孩子,也没有收入。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如果我们两人离婚,我能要到孩子吗,还能最大限度再争取到其他什么利益吗(我指房产)我的底线是孩子一定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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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两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婚前购买的房产无权要求分割,但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对于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权主张分割。如你抚养孩子可以主张抚养费、要求房屋的所有权或居住权,同时可要求男方予以适当的生活补偿。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详情可电话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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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两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如有特殊约定除外,婚后贷款买的房产可以分割,如你抚养孩子可以主张抚养费,还可以要求房屋的所有权或居住权,可以要求对方对以适当的生活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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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情况是男孩判给男方。
但是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丈夫没有收入无法养活孩子,他的嗜好不适于教育孩子。
如果调解 不成。到法院诉讼前,把这方面证据装备好,力争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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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