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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毕业已经六年了,因迁移证遗失等问题当时没在意而一直用在校时办理的身份证。 现在成了“口袋户口”一直没落户,证件时限又要到期了;于是我回原籍派出所拿到了迁回原籍接受证明,但要落户原籍还要迁出地出具的迁移证明。 因此,我想请问:我持有在校办理的身份证、毕业证和原籍接受证明是否可以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到迁移证?我的手续是否齐全?如果不行,还需要什么?? 敬请解答。谢谢!

其它综合
2009-10-17 17: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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