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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矿工于2009.6.16日上白班,在井下工作完毕,因为工作地点离洗澡更衣的地方很远,另外当时单位又没有给我们安排通勤车,也没有规定行走路线,所以我们回采区洗澡都骑摩托车,结果我在回采区途中不甚摔伤。经医生诊断为:左胳膊粉碎性骨折

刑事行政
2009-10-17 16:47: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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