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具体情况是:我2005年获专利。我于2007年亲自给一养鸡户郭**安装了这个装置。2009年4月,他找到我,说:“他自已和当地还有两户要建养鸡场想安装此设备,要求我给他好处费,我没答应。此事过去了,他再没来找我,直到今年8月份,我得知他正在为自己和其他两户安装此设备,并得知他在为其他两户安装过程中获利2万元(无证据)。我要求他停止侵权,他说没有侵权,实际上他在安装前,以做好了逃避法律责任的准备。理由是:一、我们三家是自己安装的,自已用,没有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没有获利,不构成侵权。二、我们也有专利,并拿出专利请示书,请求日期是今年的6月。(在专利技术要点中把我的清粪带边上的圆形轨道改成了方形的,实际原理和功能是完全一样的)。三、我们用的是一个叫任**的专利。你要告侵权,找任**去,与我们没关系。(这个任**是郭**的外甥,是北京工业大学的一名学生,无经济赔尝能力)郭**等人,用这三种渠道,逃避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我该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知积产权律师在百忙工作中,给予帮助。

知识产权
2009-10-19 09:54: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