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开车在离石办事,偶然碰上我以前的生意合作伙伴,他对我大打出手,并且抢我的车,强行把我拉到其它地方,幸亏我及时拨打了110,出警把我送到了人民医院,把我的车开到了派出所.第二天我找人去派出所开车,但是我以前的合作伙伴说这部车是我们合伙做生意时的公共财产,于是派出所就扣下了我的车.说要调查,请问派出所现在有权利扣我的车吗?或者要扣车需要一定的程序吗?
我的车是在我们合伙做生意之前几年已经买了,是二手车,当时没有履行过户手续,,只是和卖者签了个协议.现在派出所要我找到卖车人本人去派出所对质,而认为我们签的协议不能说明问题,这样有道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