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5年9月份,我选择在A医院生孩子.入院当天向检查的医生提过,"以前在别家医院有医生说我是子宫纵隔,"该医生没有回应.之后是另一医生做剖腹产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发现问题对子宫进行了子宫次全切手术.后来知道当时该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因为能力原因不能继续做这样的手术,找的外医院的医生.我在手术室躺了6个多小时,输血两次.后来医院跟我的家属说的情况是:说我的孩子当时只在子宫的一半里,把子宫壁撑得太薄了,就快破了,子宫恢复不了,所以需要切除.而且如果再晚一点手术,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当时医院也把切除的子宫给我的家人说去哪里查证都可以,家人把子宫扔了. 我想在做手术之前我做了B超等医院让作的所有检查.如果当时就发现是不是可以避免子宫切除的后果?即使不能避免也可以及时找到能做此手术的医生或者转院.我想因为在手术过程中请的外医院的医生,中间至少要输血等待.因为欠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今天才有此行动,这个问题我一定要解决,也对自己的子宫和丧失的再育能力有个交待.在法律方面您们是专家,您的每个回答都会对我有所帮助.如果医院真的存在责任,我也愿意找律师帮我,从法律途径找个说法.谢谢回复!

医疗纠纷
2009-10-16 18:24: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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