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2002年我投资20万创办XX厂,中途发生意外,03年乙方以3万元资金入股,双方各占股份50%。我负责生产乙方负责销售、财务,年底结账。06年起乙方以各种借口理由拒绝结账。这个星期和乙方初步结账,乙方通过不记进账,出帐的金额翻倍记录,等等已经挪用厂里公款20万。乙方的性格是:就算是你的钱只要进了乙方的包你怎么都拿不出。所以我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需要咨询:1、我该怎么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追回这笔公款,需要提供什么证据?2、如果在双方算帐时我不告知乙方的情况下用录音笔把过程记录下来,这行为是否违法?3、乙方违反了什么法律?如果审判结果如何?4、如果公开拍卖此厂又该通过什么途径?需要什么手续?谢谢回答。 通过法律途径对厂的形象和生意总会有负面影响,如果不通过法律途径我该怎么解决这件事?万分感谢提供建议。。

经济相关
2009-10-16 23:27: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