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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号晚上,我老公在2路车终点站处,遇到五个人要打车,老公看他们喝酒了,再说也拉不了,就拒绝了,其中一人就抢走了车钥匙,,老公在下车索要钥匙的时候,他们五个人上来就打,被人拉开后,,老公在车下摸到钥匙就要逃跑,不料撞上了其中一人。现在龙港分局已经受理此案。定罪故意撞人。那人腿断了,还断了两根肋骨,大脑於血,在医院里。我老公只是皮外伤,就没住院。(老公是矿务局工人,下班拉客挣点外快。那五个人也是矿务局的。)

刑事行政
2009-10-16 14:50: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这个案子主要看如何认定。。。。。
    如是故意,量刑就重。。。。。。
    如定过失,则量刑会轻些。。。。。
    看情形,可能伤者伤情为重伤。。。。。
    公安已立案,私了已不可能。。。
    赔偿方面要根据伤者的伤残程度及各项实际损失等来定。。。。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以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
  • 1、你老公属于业余时间跑黑出租,依法要被罚款。
    2、你老公被打逃跑时撞了人,应认定为过失伤害,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力争缓刑。
    3、本案5个打车人亦有过错,可以减轻你老公的责任。
    4、建议你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5、如需帮助,可来电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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