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有关离婚的案件,是这样的,现在我嫂字和我哥要离婚,现在就是涉及到离婚后的财产问题,我哥婚后买了一套四十万的商业房,但这套房子全部是由我老公出资买的,有汇款单证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我老公,我哥,还有我妈四个人。现在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后这套房子有嫂子一份吗?当时本来为了我哥小孩读书是要写小孩名字的,可是法律上规定未成年人没有监护人是不能上产证上的。不知是否是这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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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你哥享有的部分产权,作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你嫂子只有权力分割你哥的产权,其他人的产权,你嫂子不享有;
2、未成年人也可以作为房屋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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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房子的是你们家四人所有的 你哥也只是占四分之一 但是你老公如果能凭证明个人出资购买的 则可以要求为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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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
1、房子现在谁实际占有、居住?2、如果房子是你哥婚后取得,从表面上可以看做是其参与出资,与你们大家庭一起购买了该套房屋,你哥共有的该房屋份额应该属于其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即共同财产,你嫂子有权予以分割。。除非你有相反证明,即房屋购买你哥没掏一分钱。。否认其出资。。但是很难否认赠与,,如果房子你哥实际居住地话,3、你的问题,在程序上,如果你嫂子起诉的话,你哥应拿出证据,(证据链条证明当时其未出资--小孩上学-确认房子其实与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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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