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5年时欠下了银行一笔钱一直没还,到09年了,银行来催债,并把我欠债的事告到了单位,我以银行从05到09期间从未通知我还为由拒绝再还,请问我有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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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这主要是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银行在你偿还期过后,两年内没有向你主张过债权,那么银行的债权就已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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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 你需出具从05年到09年期间从未通知还款的充分有效证据;
2. 建议尽快还款,银行可能将申请强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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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律依据,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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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不是一概说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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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