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日晚23时左右我从雁滩基业豪庭拉一乘客到雁滩路天成酒城门口下车,这是出来两男子直接拉开车门叫我下车,我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便下车,他二人便驾车离去,当时我被吓傻,不知如何是好,过了一段时间,有人给我打电话让我拿5000元现金赎车,我才反映过来,其中一人是我以前帮他跑过车的车主,我俩并未签定任何合同或有口头协议,因我怀孕便不能给他跑车,他便要我赔他的损失,我认为不合理便说没有,之后再没管,事隔两个月便发生了这件事 。 我向有关部门报案,但他们答复我,因为有一人我认识,这个属于经济纠纷,我没欠他的钱,能算经济纠纷吗?我应该求助哪个部门?怎样才能要回车,这几天的损失怎么办?车上有现金3100余元,他当时并不知道,若找着车而钱不在了,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