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前妻是4年前协议离婚,协议书是在离婚登记所那里办理并签字按手印的(没有公证)。协议书上定好:1,当时2人所有的存款都归她所有,2房子(房子2个人共有)归我,并由我继续供下去。
最近我把房子余款全部供完了,想把房子从2个人转到我个人的名下,每次约她出来办理,总是推脱没时间,立马把电话挂断,拖了6个月了。一直办理不下。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做才好?一定要起诉才是唯一的解决方法吗?毕竟夫妻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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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只能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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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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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商不成,你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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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啊,如果协商不了,那只有起诉对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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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只能是起诉她,要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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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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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