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因生病医治无效死亡后(没有遗嘱),儿媳妇于两年后在儿子生前购买的房屋地皮100平方上建好三层楼房,地皮是儿子夫妇二人名字,房屋准建证上是儿媳妇和孙子二人名字。现儿媳妇要求我们二老放弃继承权,由其办理房契,而我们考虑到孙子尚未成年,担心放弃继承权后如果儿媳妇改嫁,对孙子不利。请问我们如何掌握继承权及如何保护我们及孙子的合法权利?如果儿媳妇起诉拍卖这间楼房,我们不同意的话能否拍卖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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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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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衡两者的利益,你们可以考虑做一个附条件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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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