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0月14晚我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从嘉松中路往华卫路右拐弯,与一辆逆向行驶在嘉松中路非机动车道上的摩托车相撞,对方驾驶员右腿骨裂,我的车子左边大灯,挡风玻璃和左侧反光镜损坏严重,对方摩托车损坏也很厉害,已经无法启动(注:对方驾驶证已过期)

交通事故
2009-10-19 12:55:2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本案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物损赔偿两个赔偿纠纷组成。此赔偿均建立在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的基础上,你方是机动车,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承担对方的损害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比例承担责任,但该按比例部份则可进入商业险理陪范围。一般青浦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时只处理交强险部份,商业险部份不同时处理。从你的文字表述看,即使责任分摊对你方较重的话,大部份损失可从保险公司得到理赔的。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专业而繁琐,书面回复不够祥尽,如需进一步沟通,可致电于我免费咨询13381709791!
  • 交通事故的责任由交警认定。
  •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交警来认定。
  • 交通事故的责任由交警认定。律师说了不算。
  • 对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 这个要看交警认定了
  • 交通事故的责任由交警认定
  • 你需要承担次责或是无责。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