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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爱人2008年办理的结婚登记。(户口所在地在十堰,在襄樊工作)。同年12月在十堰办理了<流动人口出生证>当时就以为是准生证了.本月8号我的孩子出生。现在医院要求提供准生证才能开出生证明。另外我爱人生孩子住院报销,她单位也要出示准生证。孩子要办理独生子女证也要有准生证。我现在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09-10-17 14: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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