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谈的男朋友分手了老是纠缠我去我家找我,总打我公司电话骚扰我也打过两次110,他没办法了就给我要钱说不再纠缠我,我把他的东西都给他并且还给了他3500元钱,他要的说是以前在一起花的我们平均分,我也给他了为的是他不再纠缠我,他也给我写了保证说以后互不相欠不再纠缠我,可是前几天又来了说要见我给我做朋友,我没有答应,他就把到处以寻人启示的形式满县城贴我的照片还有身份证名、我爸妈的名字手机号、家庭地址、还有一些污蔑的话、严重破坏影响了我的名誉及我和我家庭的正常生活,并且还盗走我的**号给我认识的人聊天,把我的手机号在网上营业厅设置了密码并开通了很多收钱的业务。我不知道怎么办好,想咨询一下各位好心律师我要起诉他的话他算犯了什么罪能怎么处置他,要费用多少?等待你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