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人介绍与励某2月份相识。其后电话联系,三月份定婚,定金一万元,他偶然来我家几次。相谈不深,四月底发聘,聘金是三万,离娘肚的钱一万块,因男方住我家,所以装修房子四万元。一共从男方家拿来九万元钱。男方做泥水工的,我家装修两个月,男方来我家帮忙做泥水工十来天吧。然后八月二二日,我怀疑他有男性方面的病,我想退婚就告诉我父母他有这方面的病,也告诉媒人和对方父母,男方父母跟媒人都说没有的事,他也跟我说他看过医生,就他没有什么事。如果要退婚就让我还钱,可是装修房子已花了钱了,我没有钱还给他。我父母也相信他们的话,不愿意帮我。我想他没有病的话,感情可以慢慢陪养的。于是九月二十一号我跟他领了结婚证了,后来发现他的这个男性方面的病是真的。夫妻生活无法合协,被我发现了他才说腰椎受过伤突出过一节。不过已好了,是不是这个影响了男性方面。我父母还不相信这个病,于是我爸爸亲自陪着去看了这个中医院。这个可以申请撤消婚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