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临时工,工资只有600元,离婚后孩子我养,男方只给500元孩子的生活费,第一年孩子上学交的费用男方还给出,后来就一分钱不出了,不仅如此,一年多不看孩子(从他家到我家只5分钟路),也不询问孩子的状况,孩子以前跟他要十几元钱买练习册他都不给,说没钱,而今年他却买了一台车,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办,请您帮助我。拜托了
还有,我们有一处21米的房子离婚时他说给孩子,但是名字是他的,我可以改到孩子名下么(孩子今年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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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教育金费等相关费用,同时可以要求对方将该忙过户。由于对方已经购车,如果是其名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细节建议委托有经验的律师处理为妥,如果确有需要可以先电话联系或者直接面谈处理,哈尔滨张律师,何律师为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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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可以要求孩子的爸爸支付抚养费,要求其承担孩子上学的费用。房子可以要求他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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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