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居民买农民房产10年,我有乡镇盖章,房管所监管章。请问专家他能要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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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即便是是有乡镇和房管所监管的章也是无效的,因为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卖方可以通过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而要回房子。
二、签订该无效合同,显然双方都有过错,且过错程度相当,应当分别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民事责任,所以卖方在返还你购房款并承担利息的情况下,理论上你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三、不排除对方提出要十年的房屋使用费的可能性,估计最终结果不一定会跟你想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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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可以合同无效为由主张要回该房。但你也可以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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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能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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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农民可通过主张合同效要求返还房屋,因出卖方有过错,合同作无效处理后你可因此获得赔偿;
2、如乡镇盖章、房管所盖章且村委会同意,你对宅基地的取得具有一定合法性,可以此作为抗辩,有可能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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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无效,可以要回,但是你可以要求他赔偿你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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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无效。不过其应当对你进行赔偿。可以提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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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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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