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交往四年了,在这四年间他向我借了一些钱大约五千多,扣除他花在我身上及给我的钱至少还要还我四千[其中,两千有借条,1300元有转让单(他交代转入他父亲及朋友的帐号),还有一些是平时借的一两百或是帮他充话费及帮他买衣服)],可是他现在说有借条的二千就还,其他的不还的,现在他电话也打不通了,如果我要要回四千,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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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2、估计你只能主张2000元,因为1300元的转让单,并无法证明他有给你借款这样一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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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转让单上是怎么写了,借条的二千肯定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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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1300元你转给谁就向谁要,有欠条的向你男友要,如果协商不行,就起诉要吧,其他的没有证据你就要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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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回全部的4000元债务很难,关键在于证据。可尝试采取录音证据,只要他承认借过你4000元,就有希望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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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