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5月份进了一家外贸公司做业务,没签合同,其他什么保险等公司也都没有买。 今年10月份离职的,但是公司还欠下我也无提成和工资加起来共1万块。
我手上有的证据有这些:
1:公司的销售订单,销售订单只有财务和我的签名,没有老板签名和公司盖章。
2.国外客户TT打款的水单证明。
3.从进公司到离开公司,跟客户来往的部分电子邮件
4.2个月的公司指纹打卡记录(电子文档形式的)
因为公司是有意钻法律漏洞。 所有我没有公司盖章的资料可以证明与老板的劳务关系!
公司的法人代表也不是老板本人,是老板的一个亲戚,请问我可以要回我的钱吗? 可以通过什么方式 ? 还需要什么证据?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