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一位手拿拐杖的老人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我餐厅用餐。经过一处台阶,我方服务员用语言和动作提醒对方小心台阶。台阶上也有提示标志。但是对方还是摔倒受伤了。对方要求赔偿医疗费用4万余元,护理费12万元(6个月),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398000元。我想知道我方要负百分之多少的责任???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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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像饭店这样的服务性行业确实是有人身安全保障义务的,但根据你的描述你方已经尽到了合理的义务,因此,我认为从人道主义出发适当给点抚慰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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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赔偿额肯定是有水分的.而且你已尽告知义务,是非常有操作性的.具体建议带上资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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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以尽到了必要的提醒义务,对方还是摔倒,他家人的责任较大,你方责任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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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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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见过一个月2万元的护理费,狮子大开口,瞎叫。对方应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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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要求太离谱了,护理费一个月二万元,那对方确实是发财了,这样不可以协商好的,你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作好积极应诉的准备,如有需要请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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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有尽到了义务.若尽了应尽的责任,赔不了那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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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人陪同、你方工作人员也做了一定提醒,在此情况下你方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适当补偿责任。现在对方提出的赔偿要价,只是对方单方面的想法,不代表法律就会支持他们的请求。估计很难直接协商了结,你方最好现在就委托律师、做好继续协商或者诉讼解决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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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