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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卖家、中介签订三方合同书上写定金3万,后三方协议给两万,并打印了附加合同(附加合同里有说明,但仅我方签字,中介和卖方未签) ,给定金2万后,卖家因我方交款逾期不卖,后又三方协商提高房屋交易价格,重新签订买卖居间合同。如果我不想买了,定金两万能否拿回?

房产纠纷
2009-10-14 10:08:3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重新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第一份自然无用了,若你想单方解除合同,应属于违约,定金要不回.不过还得看你的合同具体内容才好说.
  • 上述表示应该是对方违约在先,两万元可拿回。
    提醒注意操作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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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难拿回。
  • 按你的陈述,如果你不愿买房,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 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你如不想买了定金是无法收回的,但中介费是可以不给的,因交易未完成中介方是不应收中介费的。
  • 如因提高价值导致合同不能签订的话,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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