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甲与女方乙结婚后,夫妻感情很好。但一次车祸,乙受重伤成为植物人,甲为照顾乙辞去工作,一直照顾了很多年。有人劝甲离婚再娶,毕竟甲还年轻。甲不忍心丢下乙,但后来甲决定离婚向法院起诉,乙家人认为甲乙夫妻关系很好不同意甲乙离婚。后法院判决甲乙夫妻感情很好不予同意甲乙离婚。乙为植物人,没有知觉,双方无法过夫妻生活,符合双方感情破裂中的一种情形。甲出于一种负责与关爱照顾乙,甲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因为甲照顾乙多年,反而不能离婚。如果当初甲一开始就不照顾乙,是否就可以离婚。如果甲真的想要离婚成功,是不是就得抛弃乙,不再照顾乙,才符合“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准予离婚。我认为这就出现了一种对甲的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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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好另一方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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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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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