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06年向甲方买了厂房,已经一次性付清了400万人民币,现在甲方拿着我在2006年给他出具的借条400万(借条是复印件,我都不知道当时有没有出具过借条),而2008年甲方向我借了30万,他的借条在我这里,想咨询一下,他拿的400万借条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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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400万不是一笔小的数字,不太可能是现金支付,你是否通过银行转账至对方,转账凭证是否有保留;
第二、对方借条为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法院将不予以支持;
第三、你们之间还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建议进行必要的梳理,特别是要防止对方主张400万的欠款,
如有必要,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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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分析,弄不好,你要再支付一次,及时委托律师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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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确实没出具过,且那是复印件,可不予搭理,或申请鉴定真伪。
而你可据你所有的借条向对方索要借款。
建议还是委托律师介入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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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