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的问题背景是
两家合伙购买一间商品房,每家分别出资50%,但是最初的所有证件上就只有一个人的名,因此两家私下协议并写协议书,此协议书并没有公正过。
我的问题是
1、这个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应
2、以后如果出现问题,是否我方会失去该财产
3、是把协议公正好呢还是重新办理证件比较合适
-
协议有效,对两家内部分割有效,如果以后房产证上人与他人发生经济欠款等纠纷时候,不能对抗第三人对此房的主张.还是把双方名字搞上好.
-
协议有效,公证与否不影响协议的效力。你方不会失去财产,但最好是要求变更登记,将你方的名字记载了产权登记薄和产权证上。
-
具备法律效力,但为稳妥起见,建议在房产证上登记两家的名字,以免起纠纷
-
协议有效,但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去房产部门登记。意见供参考。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