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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三个月后公公也去世,留有楼房上下共六间偏方上下共四间,我和丈夫结婚就和公公婆婆住,他大儿子和二儿子已经分出去住,现在婆婆拿着钥匙不让我和儿子住,我打官司的话,能分到几间房呀。

继承
2009-10-14 09:32: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第一,你丈夫在你公公现去逝,那你儿子对你公公的遗产有代为继承权,即属于你公公婆婆的全部财产的50%属于你公公的遗产,由你婆婆、大儿子、二儿子和你儿子平均分割。而你没有继承权,你只有对你丈夫的遗产有继承权,属于你丈夫生前所有的财产,由你、你儿子和你公公婆婆四人共同继承。因此,对于你和儿子能分到几件房的问题,必须明确以下问题:这些房产中有多少是属于你和丈夫的共同财产,有多少属于你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或者所有房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等问题。
  • 你和儿子应当分得一间多点的房产。这种行为是继承法上的代位继承。就是你丈夫死后,由你儿子代位继承他父亲的应该继承的遗产。但是十间房子首先要分给你婆婆一半,剩下的才能在几个人中间进行继承。
  • 案件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为好。
  • 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
  • 你好,看情况你们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面谈,这样对问题分析的比较透彻,有益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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