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在6年前我18岁的时候我和我的一个异性朋友一起去市里玩因为晚了没回的了家和学校,我们就找了一叫小旅店住下了,晚上有几个警察查房我和我的朋友被带到了派出所,问了一些问题还做了笔录按了手印,我和我的朋友什么都没有发生我给警察开门的时候我是穿着衣服的,我的朋友躺下睡了,警察说交些钱就不通知我的家人了,我答应了过了2天以后去派出所把钱给了那个警察,没给我收据还叫我给他写了一个今交到派出所罚款1000元整,我问他要笔录他说那不能给叫我不要担心说什么事情都没有还叫我就当作没有发生过一样,当时我的朋友要去当兵正在政审后来也通过了,我们被带去的派出所也不是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我想问一下这会入到档案中吗?入党政审能通过吗?还有就是如果我的朋友在被抓 会影响我什么吗?谢谢了我真的好担心!请回答我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