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2009年5月叫我做他的担保人,向民间贷款5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是3个月。但期限到了,我那亲戚却没有能力偿还。所以债权人便起诉了我,一开始是调解,调解日期是9月10日还清欠款,但我亲戚9月10日也还没有筹到钱。现在法院执行局要强制执行我的财产。现在也联系不上他!如果我把钱还清了,我亲戚又没有写欠条给我,我怎样通过法律手段向债务人讨回欠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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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起诉你一个人还是和债务人一起起诉呢?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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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欠条,你可以直接起诉你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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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执行局的文书予以认定,不用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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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财产被执行后,你可以起诉被担保人,要求其偿还。
你有担保合同,又有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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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欠条,有判决书以及被执行的凭证便可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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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凭法院的执行证据向你亲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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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依据法院判决书和履行手续,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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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判决书或调解书起诉亲戚,要求返还垫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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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