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快递员工.取一单货到广州.是等通知放货.隔日早上货到广州.我于9点13点钟分别通知发件方让他和收件方办手续.直到第二天下午16点左右才通知我把货反回.我立马通知广州.广州告诉我已收到放货传真.货放了.传真未加盖公章.因每一单快件只有唯一的一个运单号.故有他的合法性.货是本人签收的.拨打收货人电话.是本人.事后才知被骗.事隔两周骗子又以同样的手法行骗.这次发的货是零价值.货到广州.骗子向发件方索要传真并转发广州快递公司要货.广州快递公司配合发件方将骗子逮着.一见面骗子和发件方认识..因这次发的货是零价值故上次被骗的货没立案.现在发件方要起诉说是快递公司和骗子合伙骗他的货.请问官司将如何定论.欠的运费还能要回吗.谢谢指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