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的时候,我认识了在这镇上打工的郭**,我们经过商讨决定:我出钱他出力合开一家卤菜店,可就在他那到钱后人不见了,他那钱时写了张欠条.欠条是这样写的:今欠张**人民币叁万捌千捌佰元,欠款人:郭** 身份证:3***********0 住址:**县**镇**村**桥 另外在这只欠他还借了我三千元,也是写了张借条,我这还有一张他的身份证的复印件(二代的)
我这是代我姨妈写的,内容大概就是这样,具体细节要问我姨妈的,要是您愿意帮我的话可以打我电话:0******5 1********7
你可以回复到我的邮箱:******* 也可以加我QQ3*******7,我把拍的原件的照片给你看
最后希望你可以帮帮我们,一共四万多元的,做点钱不容易的,也不能便宜那人,这都是我姨妈一时太相信人家了,才弄成这样的后果,唉!这些都不说了,麻烦你了!谢谢!
-
江苏省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首先:你作为债权人可以把这个安徽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因为其写了欠条,表明双方之间是一个欠款纠纷而不是合伙,至于该案是否是刑事案件,本律师认为可能性不大,因为如果要成立诈骗,可能比较牵强,公安不太可能会立案,但是建议你还是去试试,如果不行就走民事诉讼。
其次:你们这个事情胜诉的把握还是很大的,但是在执行环节中可能会有困难。
无锡虞晓锋律师 电话:13606178717
-
你们应尽快和欠款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你们应向公安机关报案。他可能涉嫌诈骗。
-
你可以和我联系?我能帮你处理好的,我的电话:13151615675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